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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核工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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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核工厂 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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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05    点击量: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1024核工厂 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西石大研〔2021〕227号)文件精神,结合1024核工厂 实际情况,制定1024核工厂 2027年度研究生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员: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及代表、各专业负责人

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2)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和综合考核组,综合考核组具体负责学生综合考核工作。

资格审查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员:综合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综合考核组:

长:院长

员:党委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学术分委员会代表2人、研究生导师代表2

学院纪委书记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推免工作。

二、 推免原则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主要考查学生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遵纪守法、思想表现、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遴选推荐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推荐。

2.加强学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全过程评价。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和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毕业学年前各学年的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在遴选推荐阶段组织专门的遴选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 加强其他方面素质和特长的综合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4. 严格规范执行政策,强化工作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

5.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切实维护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6. 原则上,一名导师只能带一名推免生。

三、推荐名额

学院按照学校下达1024核工厂 推免生的推荐指标数,权衡专业,择优推荐。

四、推荐条件

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我校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

5. 无不及格科目(截止申请当年731日),前三学年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专业前40%,并获得本校本专业一名教授(在职在岗研究生导师)推荐。

6. 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

五、计分实施细则

推免生综合考核成绩由课程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成绩构成,计分办法为:

综合考核成绩=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90%+综合评议加分×10%(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

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总分为100分,考核范围为推免生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课程。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经学院、教务处同意并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的计分办法为:

∑(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课程总学分

注:学生成绩以教务处盖章成绩单为准。因转专业、休学、参军入伍、交换学习等原因需要申请课程替代的,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认定后纳入学业成绩计算。

2.综合评议加分

综合评议加分项目包括学术论文、专利、学科竞赛、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参军入伍服兵役、学院自定成果,总分为100分。

1)学术论文(20分)

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可予以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在特种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计20分;

在权威一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计12分;

在权威二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计10分;

在权威三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计8分;

在权威四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计6分;

在核心一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计4分;

在核心二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计2分。

注:学术论文须与学业相关,1024核工厂 为第一署名单位。

2)专利(15分)

学生本科阶段以第一发明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加15分;申请国家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加5分。

注:专利须与学业相关,1024核工厂 为第一专利权人。

(3)学科竞赛(25分)

学生本科阶段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高水平学科竞赛获奖,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加分

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在2025211日之前获奖(以参赛时间为准)以《1024核工厂 大学生学科竞赛分级分类目录(2023 年更新)》予以认定,获奖等级参考《1024核工厂 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2020 版)》认定,具体加分参照“1024核工厂 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中的分值进行核算。

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在2025年2月11日之后获奖(以参赛时间为准)具体级别按照《1024核工厂 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西石大研教〔2025〕32号)、《1024核工厂 学科竞赛分级分类目录(2025更新)》予以认定,具体分值如下。

说明:出具获奖证书或正规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加分。多人获奖的成果根据合作成果分配系数规则给个人计分。学校学科竞赛分级分类目录见附件。学科竞赛相关认定及加分事宜,最终以学校最新发布的政策要求为准。

合作成果量化示例:

①某项成果分值10分,共2人参加,申请人排名为第二,则申请人该项目的量化分为:10×0.35=3.5分。

②某项成果分值10分,共4人参加,申请人排名为第三,则申请人该项目的贡献分为:10×0.15=1.5分。

4)志愿服务(10分)

学生本科阶段参与志愿服务并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等荣誉,可加10分;获得省部级先进个人等荣誉,可加8

5)国际组织实习(10分)

学生本科阶段参加知名权威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原则上应不少于30天。实习期间有具体的实习岗位和明确的工作职责,并获得国际组织实习证明材料,可加10

6)参军入伍服兵役(10分)

学生本科阶段应征参军入伍,圆满履行兵役义务,可加10分。

7)学院自定成果(10分)

参加创新创业项目

作为负责人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加10分。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加6分,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加4分。

外语水平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8分;

优秀表彰

个人受国家级表彰加10分;个人受省部级表彰加8分;个人受市级表彰加6分;个人受校级表彰加4分。

注:校级表彰必须为1024核工厂 授予的相关荣誉表彰。各类奖学金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考核成绩体系,仅作为参考,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3.某一类有多项加分,或同一成果获得多项奖励的,只计一项最高分。

4.各项成果时间范围为学生入学之日至学院规定的推免申请材料提交之日。

5.各项成果均以学术期刊、证书、证明或相关材料原件为准,否则不予加分。

六、推荐工作程序

按照《1024核工厂 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中的各项条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学院于9月3日进行推免预通知,9月5日公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9月6日前进行宣传并开始报名统计工作,9月6日18:00截止报名,9月8日根据《1024核工厂 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1024核工厂 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考核打分评审,9月9日对初选结果予以公示并报送教务处审核。

2.个人申请。凡符合推免条件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辅导员老师)提交申请,填写《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教授推荐信、成绩单等证明材料(教授推荐信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务处盖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术成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特殊专长审核认定表》(附件4),学科竞赛类须明确奖项名称、对应等级、团队成员排名等,由教务处审核盖章。

3.综合考核及初选。学院组织综合考核,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将《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推免生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2)、《推免生综合评议加分情况汇总表》(附件3)、教务处盖章的本科成绩单、四级成绩单复印件(新过四级未取得成绩单的须在成绩证明上由院系辅导员、副书记审核签字),《应届本科毕业生特殊专长审核认定表》(附件4)、综合评议加分项一一对应的证明材料等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初审无异议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4.学校复核推免生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传推荐名单。

5.对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按照学校推免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进行审核鉴定。组织相关学生填写《应届本科毕业生特殊专长审核认定表》(附件4),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结果公开公示。

七、其他

1. 申请人对公示的推免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可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2. 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签订《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5)并履行相关承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学术不端等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 推免工作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

4. 其他未尽事宜,按1024核工厂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文件执行。

1024核工厂

2026年9月5日